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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采笔下的耶稣|城与邦

任舒怀 城与邦 2021-04-06


 
尼采笔下的耶稣

作者|任舒怀
西方政治思想史、西方政治理论
一导言
对于尼采而言,怨恨意识(hatred)在历史中一步步攀升至顶峰,经历了一个由犹太教到耶稣再到基督教的过程。但这个过程并不是步步推进的:固然,通过耶稣的死,基督教将犹太教的怨恨意识继承下来并扩散开去,最终形成普世性的、横跨世俗和彼岸的教会权力。但基督教的这一成就却是基于对耶稣形象的误解和扭曲而完成的。在尼采看来,基督教的出现本身就与耶稣的生活方式,与福音的教导全然对立。在这一扭曲中,耶稣被理解成一场反抗运动的领头人,这个救主的形象因教会同异教和不信者的战斗需要而被灌输进了大量的愤怒,并且被附加上了末日审判、重临等气势汹汹的反福音教义。因此,如果不看清救主已经遭到改造,如果仅从使徒的传说中寻找耶稣的形象,那么这一尝试将因其草率而仅仅只能成为学术的消遣。
为避免使徒对导师形象的扭曲,尼采试图通过依凭福音书中的只言片语重新展现救主的一般心理学类型。尚未呈现研究的过程,他就迫不及待地说出了结论:在尼采看来,与其将耶稣称作英雄,不如将耶稣称作孩子;与其说他是天才,不如说他是白痴;与其把耶稣当作违逆犹太教士压迫的革命斗士,不如把他当作犹太虚无主义的最终形态。那么,这三个形象是什么,当它们串联起来的时候,给我们展示的是什么样的救主形象呢? 

耶稣与使徒


二犹太虚无主义与耶稣
可以先从作为犹太虚无主义继承人的耶稣谈起:犹太虚无主义,是犹太人中软弱无力的、有“教士特征”(priesthood)的奴隶,出于怨恨,为了僭越主人的权力而策划的一场阴谋。列王时期的犹太教信仰,恰恰是自然的、歌颂强力的幻想:“他们的耶和华所表达的是权力意识,是对自己的快乐,是对自己的希望。”[1]然而,对强力的自然崇拜和歌颂被颠倒了,神的概念、道德的概念遭到了重新改造。以色列人将自己民族的史诗翻译成宗教,他们“将自己的过去变成了一种愚蠢的拯救机制:对耶和华的罪将获得惩罚,对耶和华的顺从将获得奖赏。”[2]对生命意志的肯定变成了对彼岸的神的服从,而对神的服从实际上转变为对教士和教士诠释的神律的服从。教士正是通过对宗教和道德秩序的改造,将视野由坚实的大地转移到虚无的彼岸,并驯服了那些主人。犹太人的自我肯定转移向虚无寻求合法性,进而向他的代理人,虚弱的教士们寻求合法性。但是,教士的虚无主义并未在这一诡计中贯彻到底,因为教士们向犹太人兜售这一虚无的目的,恰恰在于僭取世俗的权力,登上主人的王位。虚无的发明是一种迂回,它尚未否定律法、统治、世俗等级和权力,而是将自然的世俗秩序倒置了过来,使善变成恶,真变成假。以色列的历史正是“去自然化”(denies the nature)的过程。然而,耶稣作为这一虚无主义逻辑的终极演进,不但否定了自然的主人统治,而且要将整个统治秩序、程序、等级、整个大地全盘否定掉:犹太民族因自己的本能创造了某种程式,而这一程式的逻辑的最终结果导致了这个民族的自我毁灭。耶稣不能忍受任何实在性,因此也不能忍受任何社会性的存在,他要前往更加抽象的世界去寻求福音。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耶稣对犹太教形式的否定,恰恰不是一种反抗,而是对犹太虚无主义逻辑的推进。
耶稣并没有发明新宗教,而是受其本能推动,展示了一种彻底虚无的生活方式。犹太虚无主义逻辑背后,恰恰是一种心理学意义上的本能。在尼采看来,这一禀赋是对每一种实在的本能之恨,是向形而上学的领域,向无法理解的世界的逃避,是对每一种程式、每一种时空概念,对一切确定物、习俗、制度和教会的反感,是将自己放置在纯粹的内心世界中。这是白痴的禀赋,尼采解释了它的生理学基础:“我们知道有一种病态的触觉刺激状态,在每一次触摸、每一次抓取一个坚固物体之前,触觉器官都会颤抖着缩回来。”[3]在紧接着的段落中,尼采进一步描述这一特征:这是“对实在的本能之恨:一种极端的受苦和受刺激能力的结果,它再也不愿意被触摸,因为它过于深刻地体会到每次被触摸的感觉。”[4]这是对一切厌恶、一切敌对、一切情感界限和距离的本能排斥:一种极端的受苦和受刺激能力的结果,它觉得任何抵抗、任何被迫抗拒的努力都是难以忍受的不快。尼采描述的这种生理学现象,在福音书中的典型例子就是“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太 5:39)[5]于是,我们从尼采断断续续的描述中得到关于耶稣的几个印象:虚无主义者,白痴,孩子,一些病态的生理学特征,以及上述那句名言。那么,如何能进一步理解这种心理学类型呢?这里我将动用一些自己比较熟知的思想资源进行诠释。

中国云南地区的基督徒


三卢梭与耶稣
尼采描述的耶稣所用的意象和情境,与卢梭的一些心理学论述有着惊人的相似。卢梭在讨论人性时,区分了人的两种基本的自然情感:自爱(amour de soi)和自尊(amour propre)。[1]前者是人与动物共同分享的成分,是对肉体快乐和痛苦的感觉;后者则是独特的、属人的激情:自尊指的是在与他人的对比和竞争中居于平等或优势的地位带来的快乐,以及在这一对比中落后或被看扁带来的痛苦。它只在社会状态中、在人与人的相互交往中才被激活。自尊对于人而言既是自然的,又是人为的:因为它虽然强调竞争,却未规定竞争的具体对象。自尊需要依附于一定历史和经验中形成的社会习俗带来的规定性。换句话说,它需要一套带有伦理意涵的特定游戏规则来填充自己。在卢梭看来,未成熟的孩子与兽类同,只具有自爱,只能感受身体上的疼痛与快乐。而孩子向成人过渡的一个关键,就在于体验到了自尊,从而自觉进入了社会交往的这套伦理机制,迈出了社会人的第一步。有趣的是,在卢梭看来,孩子第一次把握到自尊存在的方式,不是自尊的满足,而恰恰是自尊的受挫。在《爱弥儿》第一章,他描述了一个“孩子遭保姆扇耳光”的情境:孩子因为襁褓的紧缚而不停哭闹,他的保姆为了制止孩子的哭闹,扇了孩子一耳光。而这个婴儿的反应是,在短暂几秒的沉默后,爆发出了更大的哭声。在卢梭看来,后来的哭声和前者表达意志的哭声是截然不同的:前者是当伸展身体的意志遭到机械阻碍而产生痛苦时的自然表达,它是动物性自爱机制的结果;后者,则是孩子正当的生命意志表达受到外来强大力量的无情镇压而产生的剧烈痛苦表达。在保姆的耳光中,孩子第一获得了与生理性疼痛截然不同的痛苦体验,这是一种属于奴隶的屈辱,是个体意志无法得到认同,反而遭到他人嘲笑、打击和否定的痛苦。在面对来自保姆的强大力量带来的人格侮辱面前,孩子因其力量的软弱而无法捍卫自己意志的正当性,他的愤怒、他的屈辱,只能在爆裂的哭声中绽放出来。正是在这个剧烈痛苦的瞬间,孩子体味到了自尊的情感,正式地、或者说过早地进入了社会状态的游戏规则中。按照卢梭所述,感到“不公正”(sentiment de l'injuste)是受委屈的孩子进入社会获得的第一种感受。或者,我们也可以换用尼采的话,“怨恨”,正是柔弱的孩子在面对他人的倾轧时获得的第一种感受。孩子是以奴隶的姿态,跪着爬进了社会交往的规则中。
对于卢梭来说,社会生活给予每个从孩子走向成人的个体的欢迎,恰恰是这样一种阻力,是这一巴掌。而这一巴掌所带来的自尊屈辱和痛苦完全超过生理性疼痛的持久和深度。作为救主的耶稣同样面临这样的问题:当我面临来势汹汹的一巴掌时,我究竟应该作何反应?在《爱弥儿》中,卢梭给我们展示的是相对健康、肯定性的解决办法:孩子绝不应该在生理力量尚未强大时就过早地接受来自尊严层面的打击。在这个孩子十二岁前,卢梭进行的一直都是否定性教育,要避免社会习俗和他人的力首先把孩子变成奴隶,或变成看似主人实为奴隶的依赖者。这一思路的逻辑是,要避免被他人的巴掌羞辱,就要锻炼出能够擒住他人手掌的肌肉。就要用自己强大的力和意志来战胜敌人。然而,这一方法却并不能适用于任何人,尤其不能适用于那些生性敏感脆弱如卢梭自己的人。在《孤独散步者的梦》中,卢梭全盘反思了自尊给他一生带来的种种痛苦,在一次几乎让他丧命的散步经历中,他突然完全领悟了避免迫害和痛苦的最好办法,他发现,如果变得成熟强大但却无法抵抗更强的攻击、更大的围剿,那不如重新变成孩子,回到尚未领悟自尊的那个时刻。当卢梭在街上行走时,他被街角的一条恶犬撞倒而不省人事。在意识模糊的濒死体验中,卢梭发现自己不是接近了死神,相反,他发现自己获得了新生。他发现,自己在短暂时间内无法理解周围熙攘的人群对他的围观和嘲讽是任何有意义的事情,无法对散布在巴黎的诽谤谣言产生一丝愤怒和痛苦。整个习俗世界、整套程式和规则,在他的眼前远去了、陌生化了。他重新回到了只能体验生理性自爱的那个孩子的状态。他在别人的眼中成为了一个白痴。但是,卢梭却感到无比幸福,因为那些曾经让他困扰的言辞、那些刺激他敏感心灵的意义系统,全都瓦解了。这就是卢梭给这些敏感脆弱的人开出的第二个药方,一个虚无的、否定的解药:从自尊的世界脱出,返回自爱的世界,以此摆脱一切对抗、一切与他人的碰撞中可能造成的痛苦。现在,当我们返回来看尼采描述的耶稣,我们发现了卢梭与他的惊人相似性。“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太 5:39)这是一种对力量的极端嘲弄,通过使自己的自尊随意地遭受更大的践踏,耶稣实际是在说:自尊对我完全没有任何意义。整个社会交往系统、整套程式、大地,都可以拱手让给你们这些暴徒,正是这种轻易、这种对屈辱的玩弄,解构了它本身的意义。通过宣布意义系统的无意义,耶稣使自己变成了孩子,变成了白痴。尼采笔下耶稣实践的福音生活,与卢梭晚年的体悟若合一契。绝对的虚无、转向内心……而这只属于那些及其敏感、脆弱的心理类型才不得不选择的道路。现在让我们回顾尼采对它的描述:“...每一次触摸、每一次抓取一个坚固物体之前,触觉器官都会颤抖着缩回来。”[2]力量弱小的人,在每一次与其他力的接触过程中,都无法忍受那种反作用力的击打,都无法忍受任何可能的对他们的自尊的冲撞。他们因此而对一切情感界限和距离产生本能的排斥,对一切实在的,能够产生碰撞的东西产生排斥。这种极端的受苦和受刺激能力的结果是,“它再也不愿意被触摸,因为它过于深刻地体会到每次被触摸的感受。”[3]也许休谟描述卢梭的那句话,同样也可以放在尼采描述的耶稣这里:“他好像这样一个人,这人不仅被剥掉了衣服,而且被剥掉了皮肤,在这情况下被赶出去和猛烈的狂风暴雨进行搏斗。”[4]

耶稣受难


四结语
否定外在世界、否定现实性的结果是,人们自然而然地转向了内心世界。耶稣将整个外部世界当成了内心世界的象征,他的一切寓言、一切说辞,都是对内心天国的象征。对距离、接触和疼痛的反感转向了对无距离、无界限、无他我的爱的追求。卢梭觉得自己无法与任何实在的人接触,只有在甜美的想象中,他才能体会到爱;只有在与自己的对话中,他才感到毫无拘束。他将自己的晚年生活沉浸在郊游中,因为这些自然的色彩和景致最适合激发内心的想象,最适合他彻底地进入内心世界。基督的福音因此不是使徒们演绎的神的许诺、不是将来的可怖审判,而是当下可以实现的虚无生活。因此,尼采说,耶稣不是以救主的形象出现的,而是以榜样的形象出现的,他教导的是“人应该如何生活”。 
参考文献:

1. [德]尼采:《敌基督者──对基督教的诅咒》,吴增定、李猛译,收录于《《敌基督者》讲稿》,吴增定著,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2年版,第119-269页。2. [法]让-雅克·卢梭:《爱弥儿》,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年版3. [英]罗素:《西方哲學史》,马元德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4. Jean-Jacques Rousseau, Emile: Or on Education, trans. by Allan Bloom. Chicago: Basic Books, 1979.

-Fin-


说明:

昨日推送文章《耶稣的心理学类型》为作者未修改版本,现更正为作者修订版。

因为工作失误,造成误会,特此说明。

城与邦编辑团队向作者与读者真诚致歉,希望大家继续支持城与邦的成长!



编辑|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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